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当出现某种法律事实或原因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即可以收回农村集体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包括农用地使用权和农村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针对农村土地利用权收回条件是什么?,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农村土地征收农民的权利有以下几点。包括:所有权和使用权;知情权;确认权;听证权;审批权;结果知情权;结果审批权;听证权;登记权;安置权;争议权;政令权;耕种权;举报权;安置权。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