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档案可以办理退休,但不能确认视同缴费年限。 劳动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数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数据库有记载,如果没有视同缴费年限确认的,可以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机构直接办理退休,不影响退休待遇。 如果,在当地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个人缴费前就已经劳动部门办理手续招工,或者有军龄、上山下乡知青工龄,需要进行视同缴费年限确认的,没有档案资料这段时间将没有证据证明,会不予计算,影响办理退休和基本养老保险金。 国务院 《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 国发[1995]6号 附件二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实施办法之二 一、基木养老保险费用的筹集 (二)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称为“缴费年限”。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职工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
针对没有档案可以办理退休么,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首先,没有档案也是可以正常办理退休的。如果的实际缴费年限累计达到15年以上,那么就具备了我们国家规定的最低累计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这种情况下,即使不提供有效的个人档案,也可以根据社保局记录的实际缴费年限记录,来办理退休享受养老金的待遇。
首先,没有档案也是可以正常办理退休的。如果的实际缴费年限累计达到15年以上,那么就具备了我们国家规定的最低累计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这种情况下,即使不提供有效的个人档案,也可以根据社保局记录的实际缴费年限记录,来办理退休享受养老金的待遇。 而个人档案是和视同缴费年限有关的,我国从1992年才开始建立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制度,所以说在1992年之前参加工作的人群,他的工龄只能够按照视同缴费年限的形式来认定,那么想要认定视同缴费年限,就必须要在个人档案中有明确的记载,所以说在退休之前必须要提供有效的个人档案,才能够认定这部分的视同缴费年限。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以上情况也没有强调必须要档案。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