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行超车责任如何认定,一、强行超车责任如何认定汽车强行超车的责任认定由四个方面来划定的,主要为一:这两部车是否都有合法的上路证件。二:这二车是否都行驶在规定的车道内。三:驾驶人是否有资格驾驶(年龄)。四:道路原因、车辆原因出现问题的原因。需要强调的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了四种不能超车的情形:一、是前面的车正在左转弯、掉头或超车过程中的;二、是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三、是前车是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或工程救险车,为赶赴现场、抢险救灾、抢救生命和护卫重要警卫对象的;四、是在复杂的路段,如行经交叉路口、人行横道、铁路道口、窄桥、下陡坡时,或者遇风、雨、雪、雾天气,能见度在30米以内时不允许超车。二、交警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间当交通事故发生时,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时间是有一定的期限和严格的规定的。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2、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义务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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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道路上超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一般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认定双方当事人的责任。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不得超车。因超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般属于超车车辆驾驶人的责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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