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办理医疗保险流程: 1、参保对象:本辖区内城镇户口人员(在校学生除外) 2、提供材料:本人的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含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各一份和近期照的回执单(6岁以下的儿童不需交相片); 3、在所属居委会领取个人医疗保险申请表一份填写,由社区服务中心录入系统; 4、参保人持社区服务中心打印的信息征集单到贵阳银行办理代扣手续(必须当月24号以前办理完代扣),缴费实行一年一缴,参保人应将医保费用足额存入代扣银行账户; 5、新生儿获得户籍在三个月以内参保的,无六个月等待期,超过三个月办理入保的,有六个月的等待期; 6、参保人员(除新生儿获得户籍在三个月以内参保的)入保后,都有六个月的等待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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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或个人携带相关资料到新就业地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转入 2、符合办理条件的,新就业地经办机构生成《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通过信函邮寄方式发送至参保人员原在我市参保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 3、区社保经办机构接收新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发送的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核对信息并通过系统生成《参保凭证》,并填写《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 4、区社保经办机构将《参保凭证》第一、三联及《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通过信函邮寄方式发送至新就业地经办机构。有个人账户的,办理个人账户余额划转手续,同时终止参保人员在我市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
社会医疗保险办理程序: 1、到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领表并且填写; 2、照相; 3、代收申领表和工本费; 4、交表、缴费并领卡; 5、发卡,参保单位经办人须在领卡后一周内将社保(市民)卡发放给参保人; 6、领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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