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原应属于民事纠纷,因乙方无权处分行为造成所有权人、出租人(质押人)、质押权人之间的法律纠纷,纠正一下,本案的情况应当属于质押,而不是抵押。正常来说,警察会决定不予立案,对于当初为了协助调查而扣留的涉案财产也应当于决定不立案的同时,发回给原占有人,由甲乙丙三方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自行解决纠纷。丙方作为质押权人应当有优先受偿权。
针对甲方拿公司货款抵押给乙方,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甲方不给乙方结工程款的话,那么乙方可以及时诉讼,保障债权。具体而言,这属于工程纠纷,其处理方式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即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