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在上述情况下离婚时,房产证上有名字一方,如果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不作分割。在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权益法院是无力保护的。也就是说,即使另一方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判决一方给予适当补偿。
针对房产证写一方名字有名字离婚后有财产分割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夫妻之间已经离婚数年,房产证上仍旧登记的是双方姓名的,若是双方在离婚时已经约定了该房产的归属,原则上任何一方都不能要求再次分割。若是离婚时没有对该房产进行分割,一般则可以要求重新分割该房产。
将房产分割的主要依据定为两个维度:一个是出资人,一个是出资时间。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即便房本上有你的名字,你也不能参与分割财产。 比如,男方在婚前全款买房或者贷款买房后由自己一人还清贷款,那么这个房子在法律上就和女方一点关系都没有,加不加女方的名字都没有任何意义。 再比如,男方贷款买了房子,女方也参与了还贷,但还款期限极短(几个月),在这种情况下,女方也不能要求参与财产分割。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