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一般均采取简易程序审理,即在基层法院并由一位法院独任审理,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起诉到法院做出判决应当在三个月以内完成。 在诉讼实践中,南京市各法院从起诉后至开庭一般在20-30天左右,如果开庭时被告坚决不同意离婚,则法院会在开庭后半个月左右的时间做出判决。 离婚案件一审判决准予离婚的并不是很多,特别是被告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法院经审理认为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时,一般会判决不准离婚。 在判决半年后,原告可以选择第二次诉讼,南京市的各法院现在审理离婚案件采用“首审负责制”,即第一次处理离婚案件的法官,第二次仍由该法官负责处理,由于有第一次诉讼的经历,法官处理第二次诉讼离婚的速度较快,一般在一个月内会审理终结。 所需时间:第一次诉讼:60天。半年后第二次诉讼:30天。两次诉讼合计9个月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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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流程: 1、向法院起诉,提交的材料:起诉书三份、结婚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2、等待开庭,大概是一个半月左右; 3、开庭,法庭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法院判决; 4、等待判决。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审理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离婚案件法院庭审流程是先由要离婚的一方向法院提交起诉状,然后法院对起诉决定是否受理;对于受理的案件,法院会再选个时间开庭审理;最后对于经过审理的案子进行最终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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