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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通则离婚财产分配问题

2022-08-21 17:4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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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8-21 回复

专业分析:

通常情况下,夫妻双方如果可以就夫妻的共同财产分配达成协议,并就夫妻关于子女抚养权问题达成共识,则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进行离婚,但是如果不能够达成协议,则只能够通过去法院进行起诉的方式进行。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就要双方去法院进行诉讼离婚,然后由法院根据我国法律的具体规定以及实际情况,来进行确定如何分配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和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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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1、对于夫妻共同财产,首先由双方达成分割协议,协商不成的,才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然后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其中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也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对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应当直接归夫妻一方所有。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离婚后财产分割方式如下: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9)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10)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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