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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共有产权证

2023-08-15 09:5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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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8-15 回复

专业分析:

婚前购买的房屋:第一是,婚前已经支付了全部的款项,只是产权证是结婚后才办理的,房屋应为个人财产;另一种是,婚前以个人名义通过按揭贷款的形式购买,但在结婚之后才办理产权证的,则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此种情形中,有争议的是,在婚前已经支付了大部分的款项,产权证是婚后办理的,婚后只支付了很少部分的款项,离婚时房屋的归属到底如何认定,有争议;具体的归属应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判定。对此种情形下房屋权属的认定应该依据上述所述进行确定,但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在购买房屋时最好是把两人都登记为产权人,或者就房屋的归属有一个书面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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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不一定。如果是婚前一方全款购买的房子,且不动产登记上只有其个人的名字,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前一方付了首付,婚后夫妻双方一起还贷或者用其个人工资还贷,那么即使房屋登记在其个人名下,另一方对共同还贷的部分及增值部分仍有权要求分割。如果房屋现在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那么不管婚前或者婚后买的,司法实践中,房屋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离婚时不考虑出资状况。我国婚姻法规定一方婚前取得的财产为其个人财产,所以一方婚前全款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子无疑是一方个人财产。但是如果截止到结婚时,该房屋尚有贷款未还清,婚后用一方或者双方工资还贷的,因婚后夫妻的工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对使用工资还贷的部分以及其增值部分在离婚时仍有权分割,这本质上是对用于还贷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工资部分的分割,实践中经常会遇到一方以其住房公积金还贷,但是住房公积金本质上是工资的组成部分,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是一定时间累积产生的,结婚前积累的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婚后累积的,也当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用一方住房公积金还贷的总额超出截止到结婚登记时其个人账户总额的部分,离婚时另一方仍有权分割。如果截止到离婚时,房屋已经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那么实践中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一般会平分。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婚前买房未办理房产证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双方在婚前共同出资购买的,无论是否办理了房产证,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一方在婚前用个人财产购买的,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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