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交付后合同签订前,买卖双方就一次性还是按揭付款方式的约定发生分歧,导致合同不能签订,又没有证据证明双方真实约定的情况下,定金应如何处理在现实中,经常会有类似纠纷的发生,买卖双方签订《定金协议》后,由于种种原因,不能就房屋买卖合同达成一致。因为定金协议里约定,收受定金一方违约的,应当双倍退还定金,支付定金一方违约的,另一方有权扣留定金。在这种情况下,买卖双方是谁违约就成了关键的问题,如果无相应的证据来支特,任何一方的主张都很难得到支持。因此建议买卖双方在签订《定金协议》里就将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的关键性条款明确下来,如房价、付款方式、付款时间等,这样就避免了买卖双方相互推诿,责任无法划分情况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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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和预付款的不同如下:目的不同,定金有担保限制,预付款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付款义务;性质不同,定金合同属于主合同,预付款是主合同的一部分;基础不同,定金的依据是定金合同,预付款的基础是主合同;后果不同,不交定金,定金合同不成立,不交预付款构成合同违约;规则不同,定金适用定金罚则,预付款则无此规则。
定金与预付款的区别是: 1、预付款实际上是合同应该履行款项的一部分,定金则不然; (2)定金的给付时间既可以在主合同正式订立或订立后,而预付款一般在合同正式订立之后才能要求给付; (3)定金的作用在于担保主合同的履行,而预付款不具有惩罚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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