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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在上班的路上突然被车撞伤算工伤吗?

2023-07-11 19:5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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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7-11 回复

专业分析:

在上班路上被车撞伤,本人不负主要责任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六)项规定,职工上班路上,在合理的时间与路线,被车撞伤,肇事者逃逸,应当报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或者人民法院裁定,本人不负主要责任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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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莉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下班时自己骑车摔伤了不算工伤。 法律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据此,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应当具备以下要素: 一、上下班途中 关于上下班途中认定,之前主要依据人社部《关于工伤保险有关规定处理意见的函》(人社厅函〔2011〕339号),规定“上下班途中”是指合理的上下班时间和合理的上下班路途。 但是实践中何为合理时间及路途难以把握导致产生较大争议,根据《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 非本人主要责任,是指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的情形。 “非本人主要责任”事故认定应当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结论性意见或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等法律文书为依据。 关于工伤: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符合上述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上班途中自己摔伤不算工伤。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此职工自己摔伤的,并不是出于交通事故,不可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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