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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28 回复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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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法律师律所主任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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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内容是被监护人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监护人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民法总则一百七十二条的具体内容是:规定了表见代理的效力,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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