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法》第三章有集中规定。如下: 第二十六条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八条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二十九条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十条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第三十一条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责任或者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针对别人先动手打我,后来和他对打,别外一人抱住我,也不知道怎么搞的就把打我的人捅了一刀,我该负什么责任,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这个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看对方给造成的伤害的紧迫程度,以及造成伤害的大小。如果别人只是用双手击打,却拿刀反击,那么有可能就是防卫过当,甚至于说是涉嫌故意杀人或是故意伤害。
是否防卫过当,涉嫌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要从两方面来分析。当你把刀夺过来后就标志者对方对你的侵害已达不到“造成重大损害”,并且对方没有继续往回抢夺到的行为,你把他捅死就属于防卫过当,涉嫌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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