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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未经房屋所有人同意签订买卖合同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2022-06-05 18:4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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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6-05 回复

专业分析:

1、未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应特别提示买受人,其二手房买卖未经房地产登记机构转移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为防止出让人一房多售等非法行为侵害买受人,应及时办理转移登记。2、登记应提交的材料以《广东省城镇房地产权登记条例》为例,申请房屋产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以下文件:(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2)房地产权属来源证明或者权利证书;(3)房地产转移、转让、变更或者设定他项权的协议书、合同书或者批准文件;(4)缴纳房地产税的证明。上述合同一方当事人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需公证:A、外国人;B、华侨,包括居住在境外,持有中国护照、无国内身份证明者;C、港澳台地区居民;D、在外国或港澳台地区登记、注册的法人及其他组织。3、登记的审核时限和权证的领取应告知当事人:按规定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完成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将转移事项记载于房地产登记册,并通知房地产权利人领取《房地产权证书》;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领证时权利人(或代理人)需携带身份证件(原件)和已缴手续费、登记费、印花税收据及受理时的收件收据(原件),仔细核对《房地产权证》及《登记证明》。4、代办登记代办二手房买卖转移登记手续,要取得并向房地产登记机构出具当事人的委托书。如果房地产权利人为自然人,按有关规定委托书还需公证。要认真审核上述材料是否齐全、真实,并在买卖合同签署后15日内及时办理。对原件要妥善保管,办理完毕要及时归还当事人,以免丢失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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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红棉律师事务所

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有如下潜在风险:主体被遗漏,若房屋为多人共有,且共有人在订立合同时未在买卖合同上签字,可能导致买卖合同无效;主体不合格,部分犯罪分子会通过假证冒名与买受人签订买卖合同,使买受人最终钱房两空;房屋权利不完整,如法院依法查封、房屋抵押、房屋租赁等。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虽然通过签订阴阳合同的方式可以给合同双方带来较大利益,但因规避税收监管、骗取贷款等行为一般会导致该条约定无效或合同无效,同时亦往往是违法行为,严重者甚至会构成刑事犯罪行为。 所以对于合同双方均存在比较大的法律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行政责任风险: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二)刑事责任风险:如合同双方因签订阴阳合同逃避缴纳税款的金额达到刑法第二百零一条,即逃税罪定罪标准的,一旦被发现,将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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