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事实婚姻能否直接确定是否以夫妻名义同居,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同居生子不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现在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除非是1994年之前就已经同居,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离婚后同居不算事实婚姻,事实婚姻已不被法律承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规定,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