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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起诉离婚中,我怀疑我爱人有婚外情,我能申请法院调我爱人的话单吗,可否作为婚外情证据之一呢!

2019-06-14 05:3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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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在线咨询顾问团

2019-06-14 回复

专业分析:

你好,关于离婚方式只有两种,一种是双方协商好了写“自愿离婚协议书”直接到你领取结婚证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另一种就是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离婚。离婚主要有三方面的问题:(1)是否能离掉,这要依据《婚姻法》第32条看是否具备法定的离婚事由。(2)子女抚养问题,按法律规定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原则上随女方抚养;两周岁至十周岁之间的孩子看双方的条件,谁的条件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就由谁抚养;十周岁以上的孩子要遵循孩子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孩子的一方要支付抚养费,一般是按月支付。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的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以及双方的经济状况综合认定。(3)财产分割问题,主要看是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共同财产,婚前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割,若有共同债务需要共同分担。婚姻案件涉及的内容复杂,知识点多,需要调查的证据也很多,如果经济条件允许的话建议你还是委托律师全权代理,所有工作都由律师去做就可以了,那样会更好地维护你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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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在另一方户籍所在地(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法院起诉。存在特殊情况,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离婚,但是不能再其他地方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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