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解释的三车追尾即为:由于尾车(即第三辆车)未保持安全车距导致车辆前部与前车(中间车辆)发生接触,间接导致前车与其它车辆(最前方车辆即第一辆车)被动发生接触视为一起交通事故,由主动方(尾车)负主要以上责任。 另外的一种情况是三车连续发生追尾事故,由中间的车辆先和前车发生追尾然后继造成后车发生追尾事故,这种情况一般视为两起事故,应分开处理。
针对三车追尾中间车辆一般怎么处理,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没有责任,第三辆车撞第二辆车,致第二辆车撞第一辆车。这是传统意义上的三车追尾事故。这种事故,实际上就是一起事故,一般情况下,都是第三辆车来承担全部责任。
三车追尾中间一辆车有无责任情况如下: 1、一般情况下三车追尾,中间的车承担第一辆车的全部赔偿责任,最后一辆车承担中间一辆车的全部赔偿责任; 2、如果中间的车是由于最后面的车追尾,而被迫追尾第一辆车,则最后一辆车全责。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各自过错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