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董事会应当承担流动性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履行以下职责:(一)审核批准流动性风险偏好、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重要的政策和程序。流动性风险偏好应当至少每年审议一次。(二)监督高级管理层对流动性风险实施有效管理和控制。(三)持续关注流动性风险状况,定期获得流动性风险报告,及时了解流动性风险水平、管理状况及其重大变化。(四)审批流动性风险信息披露内容,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五)其他有关职责。董事会可以授权其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履行其部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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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责任的法律责任是一旦贷款申请人不能按时还款,担保人必须代替贷款人履行还款义务。担保人承担风险有: 1.承担被担保人的债务。担保人提供抵押物作为担保。当贷款人未按时还款时,贷款机构可以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获得变现价值从而还清贷款。担保人承担的责任还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具体要求根据担保合同而定。 2.个人信用受损。贷款人还清债务,对担保人信用不会存在影响。但贷款人不按时还款时,贷款人的贷款记录会出现在担保人的个人征信中,如果贷款人出现还款逾期,担保人的征信也会受到牵连。 3.贷款额度受影响。贷款人逾期还款,担保人在银行办理个人的贷款业务时,贷款额度与贷款利率都会受影响。银行一旦确定有贷款负债,担保人会失去个人贷款利率优惠。
酒驾分饮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饮酒驾驶为车辆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mg/ 100ml,小于80mg/100ml;醉酒驾驶为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mg/ml。酒驾行为属于严重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记12分。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醉酒后驾驶营运或非营运机动车的吊销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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