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九条规定,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随继父或继母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姓名变更权是指自然人变更其姓名的权利。这一权利来自于姓名决定权,也是姓名决定权的应有之义。当事人使用自己决定的姓名参与社会活动,行使权利、承担义务。因此,这项权利不得任意为之,如想变更,必须依照一定的程序。依照法律规定,变更姓名需要在户口登记机关办理姓名变更手续;未成年人需要变更姓名的,由其本人或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在父母离异的情况下,如果未成年人子女变更姓名,这项权利则应由子女父母双方协商行使。如果引起纠纷的,应该责令恢复原姓氏。
针对我的爷爷有两个儿子还有一个女儿,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是否还有权继承爷爷的财产?还有法律上所谓的赡养是怎么界定的?,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爷爷去世,孙子并没有直接继承的权利,只有在2种情况下,例如爷爷写有遗嘱,指定孙子可以继承,实际等同于遗赠。另外一个情况就是代为继承。孙子的爸爸早于爷爷去世,那么等爷爷去世的时候,孙子作为直系血亲,可以代替爸爸的位置,来继承原本应该是爸爸继承份额,这就是代为继承。
如果爷爷在遗嘱中写明让孙子继承遗产的,则孙子可以继承爷爷的财产。如果爷爷没有在遗嘱中将孙子列为遗产继承人的,则孙子不可以继承爷爷的财产。因为孙子并不是爷爷遗产的法定继承人。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