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所谓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过户

2023-07-21 16:45:07
推荐答案

湖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7-21 回复

专业分析:

《土地登记办法》第四十条规定:“因依法买卖、交换、赠与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涉及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的,当事人应当持原土地权利证书、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然而,一些业主在进行房地产交易时,办理完房屋产权证过户,经常想当然地以为手续已经办理完毕,并不在意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否过户。

展开更多

针对所谓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过户,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国有土地使用权过户的税费: 1、增值税; 2、土地增值税; 3、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 4、城市维护建设税; 5、教育费附加; 6、地方教育附加; 7、印花税。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过户费用是:1%-3%的契税;5.5%的营业税,1%的土地增值税,房价1%或差额20%的个人所得税(以上三类满五年免征);6元/平方米的房屋交易手续费;80元的房屋产权登记费;0.5%的房屋评估费;70元的登记费和工本费;0.5元/平方米的土地变更费。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