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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死亡,另一方是否需要偿还夫妻共同债务

2022-05-08 1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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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08 回复

专业分析:

(一)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不得向其配偶主张权利,除非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另一方能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除外;能够证明夫妻约定分别所有财产制,且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也除外。(三)夫或妻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可基于合法依据向另一方追偿。(四)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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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偿还,一方去世的,另一方应当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则不需要偿还。 同时,如果死亡的一方有遗产的,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夫妻一方债务另一方需不需要偿还要看债务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 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如果不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则不需要。以下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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