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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在外地怎么可以起诉离婚

2023-08-18 09:4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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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8-18 回复

专业分析:

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可以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并且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二、被告如果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2.被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 3.被劳动教养 4.被监禁。 三、夫、妻离开住所地时的管辖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四、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情况下管辖 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 五、军人离婚案件的管辖 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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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起诉离婚的一般应当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应当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是随意哪个地方的法院都行的。对与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则可以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张丽珍律师

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在外地起诉离婚的,由请求离婚的一方到被告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进行起诉离婚。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但是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样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地。没有经常居住地的,户籍迁出不足一年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超过一年的,由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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