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户口,是不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的:rn 1、在当事人的子女是不符合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8条规定而生育的前提下;rn 2、应该根据本法第41条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后,子女才能享受户口所在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待遇;rn 3、当事人具体可以事先咨询孩子户口申报地的计生部门及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rnrn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rn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rn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rn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rn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rnrn 第四十一条 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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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理地址 2、办理材料 3、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原件1份) 4、凭出生证到所在居委会开具“新生儿入户通知单”,带着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入户通知单到所在街道办事处盖章;最后去所在街道的派出所户籍科办理户口,带齐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
一个月内可以。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由此可见,上户口是有时间限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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