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是指文物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海关、城乡建设规划部门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导致国家一、二、三级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的; 2、导致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损毁的; 3、其他后果严重的情形。
针对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毁损罪的量刑标准有哪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构成珍贵文物损毁罪的行为人,量刑标准为:行为人构成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罪既遂的,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文物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规定,擅离职守,不尽职责义务,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义务,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 3、主体要件,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主观要件,主观方面为过失。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