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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警大队出车祸伤人怎么处理

2023-01-18 09:3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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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1-18 回复

专业分析:

撞伤,赔这个事件是个交通事故。特警大队人员和普通人一样在这个事故当中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交警队和特警虽然是同样的是属于公安系统,但是各司其职,都有相应的监督部门。如果您对于交警的责任判定有异议,可以向属地的交通管理局(交警队的上一级行政单位)提出行政复议. 关于事故的定责问题,如果是行人没有在人行道上按照交通信号灯的指示通行,作为一个交通参与者,属于违规,所以做责任认定时候责任要相对多,如果是行人没有违反信号灯(即闯红灯),在人行道行走,那么行人的责任会很小甚至无责。反过来,如果是机动车有违反路口信号灯的行驶行为的,那么机动车一方责任会很大,甚至是全责。关键点是行人是否有闯红灯和未在人行道通过路口。如果是行人在绿灯情况下在人行道通过路口,机动车没有礼让,那么机动车是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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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三十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十五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公安机关应当将调解书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期满后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由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解,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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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大队事故处理流程是: 1、受理报案; 2、现场处理; 3、责任认定; 4、裁决处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 5、损害赔偿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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