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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托人给找活,结果朋友是货物台主任,就私自给找了个货主的装卸活,我父亲带几个人一起干装卸的活,结果其中一个人受伤了,很严重,医生说要养,三两年都干不了活,应该怎么处理,找谁赔偿呢?

2019-05-25 23:4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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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超律师

2019-05-26 回复

专业分析:

你好,《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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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我父亲托人给找活,结果朋友是货物台主任,就私自给找了个货主的装卸活,我父亲带几个人一起干装卸的活,结果其中一个人受伤了,很严重,医生说要养,三两年都干不了活,应该怎么处理,找谁赔偿呢?,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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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赔偿权利人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帮工人因第三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由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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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工,是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行为。帮工人在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赔偿权利人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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