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发行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 (二)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有效证明文件或者相关凭证、单据的; (三)利用募集的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 (四)转移或者隐瞒所募集资金的; (五)其他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针对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的立案标准是哪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就应当立案侦查: 1、发行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 2、伪造、变造国家公文、有效证明文件或相关凭证、单据的; 3、利用募集的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 4、转移或者隐瞒所募集资金的; 5、其他后果严重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所谓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是指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的立案标准是: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存在着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的行为,同时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有以下五个情形之一的。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