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中的房屋加名需要将贷款结清后,解除抵押登记后再增加共有人。因为抵押中的房产加名或减名为影响抵押权人押品风险,夫妻之间增加共有人只需80元登记费,夫妻以外的关系人或非关系人只能通过买卖份额的方式增加共有人。具体流程:1、向银行申请提前还款2、办理提前还款,领取结清证明、它项权证等资料3、拿银行出具的资料和房产证、产权人身份证在房管局办理与贷款银行的解押手续4、现产权人及共有人带上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到房管局办理增加共有人更名或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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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是不能转的,房屋在银行办理了贷款,虽然对开发商而言,您已经付了全款,就拿到了房屋的产权,但由于您的该项产权在银行有办理登记,银行属于您的抵押权人,在房贷未还清之前,无论您做什么交易,买卖、过户、赠与等房管局都是不会受理办理的。如果你想要办理过户登记,有两种途径:一是征得您的抵押权人银行的同意。但这中方法基本上是行不通的,在实践中,银行基本上是不可能同意的,除非受让人与银行达成一致意见,并且您转让所得的价款是需要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的。二是提前还清贷款。如果您暂时没有钱还清贷款,您可以选择到别处贷款或者与受让人协商转让的价款,由受让人替您先把银行的贷款还清,然后瓶银行开具的贷款结清证明去房屋所在区产权登记部门注销银行的他项权利后,房屋就可以自由交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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