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工伤主要有以下类型: 1.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这里,要理解和把握“事故”的本质是“意外的损失或灾祸”,有渐进性(比如慢性中毒、血吸虫感染等)和突发性(比如工架垮塌、高空坠物伤及等)两种,不可拘泥于突发性一种情况。 1.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1.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1.4患职业病的; 1.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1.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2.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2.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针对在工伤保险中职工伤害鉴定的特点是什么,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特点: 1、工伤保险对象的范围是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劳动者。 2、工伤保险的责任具有赔偿性。 3、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 4、工伤保险不同于养老保险等险种,劳动者不缴纳保险费,全部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即工伤保险的投保人为用人单位。 5、工伤保险待遇相对优厚,标准较高,但因工伤事故的不同而有所差别。 6、工伤保险作为社会福利,其保障内容比商业意外保险要丰富。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 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特点: 1、工伤保险对象的范围是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劳动者。 2、工伤保险的责任具有赔偿性。 3、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 4、工伤保险不同于养老保险等险种,劳动者不缴纳保险费,全部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即工伤保险的投保人为用人单位。 5、工伤保险待遇相对优厚,标准较高,但因工伤事故的不同而有所差别。 6、工伤保险作为社会福利,其保障内容比商业意外保险要丰富。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