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民间借贷案件中保证人的诉讼请求?,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民间借贷诉讼请求的内容。如下:1、贷款人提起诉讼的情形。借款人未按约定期限返还借款的,请求人民法院判令借款人返还借款并支付逾期利息。担保人提供担保的,请求判令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借款提供后,发现借款人提供虚假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请求人民法院判令借款人返还借款并支付逾期利息;2、借款人提起诉讼的情形。贷款人未按约定期限提供贷款,给借款人造成损失的,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贷款人提供贷款并赔偿损失。
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严格审查借贷发生的原因、时间、地点、款项来源、交付方式、款项流向以及借贷双方的关系、经济状况等事实,综合判断是否属于虚假民事诉讼: (一)出借人明显不具备出借能力; (二)出借人起诉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明显不符合常理; (三)出借人不能提交债权凭证或者提交的债权凭证存在伪造的可能; (四)当事人双方在一定期限内多次参加民间借贷诉讼; (五)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委托代理人对借贷事实陈述不清或者陈述前后矛盾; (六)当事人双方对借贷事实的发生没有任何争议或者诉辩明显不符合常理; (七)借款人的配偶或者合伙人、案外人的其他债权人提出有事实依据的异议; (八)当事人在其他纠纷中存在低价转让财产的情形; (九)当事人不正当放弃权利; (十)其他可能存在虚假民间借贷诉讼的情形。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