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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案公告后的六个月内召开董事会公告草案还要做什么?

2020-05-25 14:0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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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0-05-25 回复

专业分析:

在预案公告的六个月内,合并方与被合并方需进行: (1)回购资产的评估 (2)合并方的资产评估 (3)合并方的审计及盈利预测 (4)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 (5)中介机构出具财务顾问报告及法律意见书 (6)如涉及国有资产,需国资委出具相关文件 (7)合并双方就债权人的利益: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履行债权人的通知和公告程序,并且将根据各自债权人于法定期限内提出的要求向各自债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为其另行提供担保。在前述法定期限内,相关债权人未能向合并方及被合并方主张提前清偿的,相应债权将自吸收合并完成日起由吸收合并后的合并方承担。 上述事宜完成后,方可召开董事会,公告报告书草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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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上市公司召开董事会需要公告,上市公司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应当通过集中的方式公告出去。上市公司属于资合的公司,只要有钱购买上市公司的股份就可以成为公司的股东,是公司发展壮大过程中的产物。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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