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的赔偿原则: 1、交强险赔偿的是对方损失 交强险属于责任保险,保障的是车主对第三方人身和财产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2、交强险的赔付限额只与“有责还是无责”有关,与《交通事故认定书》中的定责无关,只要实际发生了损失,就在最高额度范围内赔偿,无需考虑责任划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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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赔偿限额被保险人有责任时: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被保险人无责任时: (一)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 (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 (三)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额为100元。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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