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劳动者患职业病可要求精神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续一)(征求意见稿)》中明确,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伤害,或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已经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后,又请求用人单位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据北京晨报报道,今后,患上职业病可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意见稿规定了一些人民法院应予以受理的劳资纠纷。其中包括: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付劳动者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的以及尚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等情形。意见稿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双方形成的劳动关系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认定双方已经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即劳动者的工作内容明确,用人单位给劳动者有确定的工资性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提供了基本的劳动条件。双方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提出解除事实劳动关系,劳动者请求给予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针对员工患职业病能要求员工精神损害赔偿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工伤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由于工伤保险待遇与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法律性质和功能不同,对工伤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不能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劳动者发生工伤应当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职工因工作遭受到的事故伤害,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包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治疗工伤所需费用、伙食补助费等费用,以及用人单位支付在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