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十八、十九条规定的我国新型的夫妻财产制度,明确规定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经营活动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个人财产包括一方所有的婚前财产、一方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指明归一方的财产等。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界定更加明晰。其中,新的《婚姻法》的最大突破是:规定了“约定优先”的原则,鼓励夫妻进行财产约定,由此一来,夫妻关于财产上的划分也就一目了然了。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夫妻另有约定外,均为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平等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婚前个人财产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具有较强的个人专属性或他人不能使用的财产。离婚时,夫妻个人财产归夫妻各自所有。下列财产应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1)任何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和已取得的财产权利,包括婚前个人劳动所得、受赠、继承或受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及其为婚姻而购置的财产。婚后夫或妻已具有专属性的日常用品,如衣物等。 (2)婚后夫妻一方从事职业、业余爱好等专用财产,如书籍、工具等。 (3)婚后夫妻一方具有人身性质的补助金、福利财产、人身保险费、伤残补偿费、人身伤害赔偿金等。如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转业费和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婚后一方在社会贡献中所得的荣誉奖品、奖金等。 (4)婚后夫妻一方通过继承、接受赠与、遗赠所取得的财产或财产权利。
针对房产证是女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子也由女方所有,要卖这处房子还要经过男方吗?女方有权自由买卖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若是男方全款购买的房子,其实加不加女方的名字意义不大,因为就算是加上了女方的名字,离婚的时候这也不属于婚姻共同财产的,离婚的时候女方是没有资格人家结婚之前全款买的房子的。
婚前一方出资购房,婚后登记在出资人名下的,属于出资人婚前个人财产;婚前一方出资购房,婚后登记在夫妻名下的,视为一方对另一方赠与,房屋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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