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1992年1月下发的《公安部关于修改盗窃案件立案统计办法的通知》对立案标准的规定:公安机关凡接到报警的盗窃案件,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应受理、登记并认真查处。其中达到当地规定的盗窃犯罪数额标准的,立为刑事案件;撬门破窗人室盗窃的,扒窃的,使用刀刃等工具或携带凶器盗窃的,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立为刑事案件;明显是惯犯作案或一人多次作案的,以及其他虽未达到规定的数额标准但情节或者后果比较严重的,也立为刑事案件;其余作为治安案件查处,经过工作发现构成刑事案件的,应及时立为刑事案件。盗窃数额在2000元以上的,或虽不足2000元但情节或后果严重的,立为重大案件;盗窃数额在20000元以上的,或虽不足20000元但情节或者后果特别严重的,立为特大案件。个人诈骗和抢夺公私财物的案件,参照上述立案标准执行。
针对河南省盗窃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河南省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是必须是符合刑法规定的犯罪。根据刑法的规定,犯罪行为是指违反刑法应当受到处罚的行为。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的,不予立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应当按照管辖范围及时审查举报、控告、检举、自首材料。
河南盗窃罪立案标准是: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上、四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1、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盗窃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较大”起点。 2、犯罪数额每增加二千元,增加一个月刑期。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