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手续办理流程 1、准备相关证件 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外籍人士、港澳台胞在我国办理协议离婚则需提供以下文件:本人的有效护照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有效身份证件,港澳台胞还需提供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回乡证等有效旅行证件 2、准备相关材料 两张两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免签名,一式三份),在离婚协议书里面,必须明确说明双方是自愿离婚,并且双方已经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否则该离婚协议书是无效的。 3、夫妻双方共同、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4、民政局工作人员经查证情况属实后,收回结婚证,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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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情况不能离婚: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不准提出离婚。 3、军婚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且无重大过错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双方不能在民政局协议离婚: 1、双方就是否离婚、财产分割及债权债务等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而一方坚持离婚的; 2、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是限制民事行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3、未在国内办理的婚姻登记的; 4、双方或一方无法回户口所在地亲自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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