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确定案件性质,确定案件罪名,根据此罪名确定是否可能判死刑。所有规定的死刑处罚的刑法罪名,只要触犯了,都存在被判处死刑的可能。之所以说存在可能,而不是绝对的,是因为有量刑情节。最终宣告是死刑,死缓,还是更轻一点的处罚,都要取决于量刑情节。罪名前提,也是基础。 其次、案件情节,确定量刑情节,根据此情节确定是否必须立即执行。这里所说的量刑情节是指犯罪手段,造成的危害结果。如果犯罪手段非常残忍,社会危害后果非常严重,那量刑就会向死刑立即执行方向去,如果犯罪手段不是很残忍,社会危害后果不是非常严重,那么就可能不向死刑立即执行方向去,而是向死缓方向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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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死刑执行死刑的方式是执行死刑判决,必须有执行死刑命令才能进行,执行死刑的机关是原审人民法院,死刑可在刑场或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执行死刑前,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执行死刑完毕,应当由法医验明罪犯确实死亡后,在场书记员制作笔录。
1、执行死刑的机关是原审人民法院 2、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的执行死刑命令,均由高级人民法院交付原审人民法院执行 3、原审人民法院接到死刑执行命令后,应当在7日以内执行 4、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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