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假冒注册商标罪怎么认定?,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首先,凡是经过商标权人许可的使用,无论是有偿使用还是无偿使用,都不可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定罪处罚。按照商标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但是,应当注意只要经过商标权人的许可,即使在尚未报商标局备案之时使用他人注册商标,也不能以本罪论处。其次,根据刑法的规定,只有在相同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行为才能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定罪处罚。如果在相同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似的商标,便不得以本罪论处。因此,在认定假冒注册商标罪时,判断行为人使用的商标是否与他人的注册商标“相同”,就显得非常重要,它涉及能否认定行为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基本定性问题。
假冒注册商标就是假冒别人已成功注册并处在有效期内的商标。 假冒注册商标罪主要有以下几个认定标准: 1、被假冒的商标已成功注册并处于有效期内。 2、假冒者未获得商标注册人的授权。 3、假冒者使用商标的商品与被假冒商标的商品是同一种商品。如果不是同一种商品,也构成商标侵权,但不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4、假冒者假冒商标的行为是出于主观的。若是出于过失,在不知自己所使用商标是他人已注册的商标情形下,也构成商标侵权,但不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5、假冒者所使用的商标与被假冒商标是相同的。对于相同的认定,是以假冒商标是否足以使一般消费者误认为是注册商标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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