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划拨地的土地使用权拆迁时怎么补偿,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划拨土地的房子拆迁的补偿是拆迁对划拨土地是不赔偿的,只对土地上的附作物进行赔偿,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在城市规划区外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参照本条例执行。
划拨土地拆迁补偿的流程一般有以下几个阶段: 1、发布征地公告。由市、县国土资源局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范围内发布一定的征地公告。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勘测单位对拟征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后进行确认。 3、组织征地听证。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告知被征地的农村经济组织和农民,组织进行听证。 4、拟定一书四方案组卷上报审批。一书四方案即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并组卷向有批准权的机关报批。 5、征收土地公告。公告内容包含征地补偿安置人员等等。 6、征地补偿登记。被征地的所有权人有权进行登记。 7、有关部门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之后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听取意见、听证。 8、落实征地补偿、安置资金。 9、依法交出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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