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离婚判决书生效证明书怎么开,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离婚判决书生效证明要在判决书生效后向原审法院申请办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根据所处裁判阶段一审还是二审的情况而有所不同,开具生效证明的时间也不相同,具体如下: 1、如果是一审判决的,宣判送达后十五日不上诉的,可以向一审法院申请开具生效证明; 2、如果是二审判决的,作出判决并送达后即生效,需向二审法院申请开具生效证明。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