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适用主体有什么?,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附带民事诉讼主体不适合的则驳回起诉。附带民事诉讼主体包括下列人员: 一、被告: (一)刑事被告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 (二)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 (三)已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 (四)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已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 (五)其他对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单位和个人。 二、原告:包括被害人;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人民检察院。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主体有以下几种: 1.被害人。 2.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 3.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 4.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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