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离婚后房子归一方但未办理按揭手续怎么办?,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夫妻离婚后,还在按揭的房子,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由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则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根据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妻二人的银行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两人对此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债务的转移必须经过债权人的同意。夫妻离婚时就按揭房进行处理时贷款银行如果考虑自身利益而不同意一方退出贷款合同,那么在对银行的债务上,双方都不能免除自己的还贷义务。但因为双方已经离婚,如果要求双方在今后长达几十年的时间里共同承担还贷义务,现实中不便于执行。要想解决问题,双方可以签订一份协议,明确约定房子归一方所有,由该方承担还款义务并返还对方所支付的购房款及利息,同时约定在还清贷款可以过户时,对方应当予以配合,还应约定双方的违约责任。但该约定不能对抗银行,一旦约定的还款方不能还贷,另外一方仍需对银行承担还贷义务,但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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