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仲裁裁决书生效后,对方不履行,仲裁裁决书的执行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2023-06-10 19:07:44
推荐答案

河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6-10 回复

专业分析:

1、因为《仲裁法》第五十七条规定: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既然发生法律效力,就应当履行。2、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仲裁有以下情形,可以申请撤销仲裁。《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3、撤销仲裁,根据《仲裁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展开更多

针对仲裁裁决书生效后,对方不履行,仲裁裁决书的执行期限是怎么规定的,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蒋宗任律师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仲裁裁决书的执行期限是二年。因为原本仲裁裁决书生效后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如果出现了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的情形,则另一方当事人自仲裁裁决书所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生效仲裁裁决书的执行法院通常是诉讼法院或委托执行法院。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执行法院经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在本辖区内已无财产可供执行,且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内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应当将案件委托异地的同级人民法院执行。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