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残疾赔偿金的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最高法院该解释在理论上采取的是“劳动能力丧失说”,根据交通事故伤残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客观计算其未来收入的损失。 其计算公式为: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伤残系数是指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或者是伤残的等级。 残疾赔偿金是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进行计算的,也就是说“程度”或“等级”不同,残疾赔偿金也不同。司法实践中一般将伤残等级作为赔偿标准的系数,即一至十级对应百分比系数分别为100%至10%,具体计算方式如下: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十级伤残乘以10%,这样,伤残程度越严重,残疾赔偿金也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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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
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如何计算: (1)农村居民的残疾赔偿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的规定,可按以下步骤确定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是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受诉法院所在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标准,这对保护残疾受害人更为有利。按规定,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期限为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是,如果农村居民在定残之日已满60周岁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也就是说,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期限最长为20年,最短为5年。另外,如果赔偿义务人以定期金的方式给付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期限按照赔偿权利人的实际生存年限确定,不受上述5至20年赔偿期限的规定限制。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赔偿系数×赔偿年限。 (2)城镇居民伤残的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计算基数。其立法精神以及具体内容与上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基数的确定基本一致。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确定赔偿系数。但是,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年限×赔偿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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