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解除抵押登记手续时,借款人需要携带以下资料: 1、身份证(车辆所有人); 2、贷款合同; 3、暂住证(车辆所有人非上牌地户籍); 4、机动车登记证原件(2012年10月15日以后还款的贷款客户) 同时,客户签署解除抵押授权文件后,需留存车辆所有人以下证件,银行代为办理: 1、身份证原件; 2、非上牌地户籍暂住证原件; 3、机动车登记证原件(如有)。
针对汽车解押需要带哪些材料?,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机动车所有人提交以下手续到车管所办理解除抵押登记,机动车不用到场,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原件,原件加盖抵押权人公章; 2、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所有人为个人的提供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暂住人员需同时提交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抵押权人出具的委托书(委托书加盖公章); 5、机动车所有人必须到场。 不予办理解除抵押登记的情形: 1、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2、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以汽车抵押,如果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否则,就是无效的。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