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怎么撤诉:起诉离婚后,原告若是反悔了,可以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那一般情况下,需要符合哪些情形,人民法院才会裁定准予撤诉呢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申请撤诉的人是提起诉讼当事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经过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二)申请撤诉是出于自愿而非受人强迫。 (三)申请撤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撤诉不得侵犯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规避法律。 (四)申请撤诉必须在宣判以前提出。人民法院一旦裁定准予撤诉,则不再继续行使审判权,诉讼即告终结。原告撤诉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各月内又起诉,人民法院不会再受理。
针对关于民法典规定离婚起诉怎么撤诉的问题,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民法典具体对离婚作出了以下新规定: 1、新增了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若一方对离婚反悔的,可以在30日内撤回离婚申请; 2、明确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又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3、增加了夫妻一方挥霍财产,离婚时法院可以给其少分或者不分给挥霍一方共同财产。
新《民法典》中规定的离婚条件具体如下: (1)协议离婚条件是,双方已经领取过结婚证、双方已订立书面离婚协议、共同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冷静期、亲自领取离婚证等; (2)起诉离婚条件是,婚姻关系合法有效、夫妻感情破裂、一方自愿主张离婚等。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