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保险法》第61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也就是说,在双方车辆出现碰撞发生交通意外后,如果车主并没有经过保险公司同意,便擅自与对方达成“各修各车”协议,这就等于他主动放弃对事故另一方请求赔偿的权利,当然,他的车辆承保的保险人也不承担这一赔偿责任。
针对汽车被撞后保险公司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第三者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同时,若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因此发生仲裁或诉讼费用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以外赔偿,但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以往绝大多数的地方政府将第三者责任险列为强制保险险种,不买这个保险,机动车便上不了牌也不能年检。在机动车交通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出台后,第三者责任险已成为非强制性的保险。因此,是按照保额来赔偿,但具体还要看你们合同怎么约定。
如果己方为全责,那么保险公司会先用交强险和三责险赔付对方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但绝对免赔部分(若有绝对免赔险则无需车主承担)和超出限额部分需要车主自己承担,车主自己的损失则用车损险、座位险等险种进行赔付;若对方为全责,则己方损失会有对方的交强险和三责险进行赔偿,超出限额部分也是对方车主自己掏腰包进行赔偿等。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