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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屋出租手续

2022-03-19 18: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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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9 回复

专业分析:

首先,出租人应拥有房屋的产权和租赁证。如果是公房,承租人必须经过产权人(单位、房管所等)的同意,方可出租 其次办理有关手续。出租人应携带房屋所有权证、房产共有权证、身份证和租赁合同等有关资料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租赁备案,领取《房屋租赁许可证》,并持《房屋租赁许可证》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房屋租赁安全合格证》及出租房屋标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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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2、双方应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必须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申请登记时必须要提交的材料包括:书面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当事人的合法证明、代理人的证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3、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合格后,就可以直接颁发《房屋租赁证》。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出租房屋的条件有: 1、有合法的房屋产权证件 2、房屋为共有产权的,有共有人同意租赁的证明 3、将住宅或其他用房改作经营用房出租的,应提交规划和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4、将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内的场地出租的,应提交经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5、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 6、房屋能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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