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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辽宁省的一家造船厂外协公司上班今年10.31日在工作期间把手烧伤住院咨询一下我在工伤期间的工资和伙食费怎么算

2019-03-21 14:5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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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在线咨询顾问团

2019-03-21 回复

专业分析:

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法律规定的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不需要提交申请书,在提交住院费用报销资料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一并核定支付。 对于没有参保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也应当在报销医疗费用是一并核定支付,工伤职工打领条即可。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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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建议申请工伤鉴定,属于工伤公司不仅要赔偿相应的工伤赔偿,还要支付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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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职工因公受伤,在工伤治疗期间可享受停工留薪福利待遇,即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时间一般不超过12个月,若伤情严重的,延长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评定伤残等级后停止享受停工留薪待遇,转为享受伤残待遇。其中一级伤残为本人27个月的工资,二级伤残为25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本人21个月的工资。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要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负责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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