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必须对共同共有的房屋进行分割。分割时,应先确定各共有人的所有权份额,使共同共有转变为按份共有,然后按按份共有的方式进行分割。确定各所有人的份额,应本着协商一致的原则,各所有人均应本着团结和睦、互助互让的精神进行协商,以求达成一致的意见。若法律对此有特殊规定的,应依照法律的规定。如《婚姻法》规定,夫妻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照顾女方和小孩的利益。对于当事人无法协商一致,法律也无特别规定的,一般应当确定相等的所有权份额。 对于共有房屋,无法确定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时,如果一部分共有人主张按份共有,另一部分共有人主张共同共有,即使主体共同共有的人是少数,也应该视作共同共有。
针对房贷是夫妻共同偿还的,那在结婚后这房子算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只是男方财产。,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均为共同财产。
对于婚前个人所购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离婚时的归属,首先是有约定按照约定处理,无约定时则认定属于产权登记一方,但是需要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进行合理的补偿。按揭房产权在性质上并不完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或一方个人的婚前财产,而是夫妻婚前个人财产与婚后共同财产的混合体。即夫妻双方对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形成对按揭房共有的财产权益。也就是说,共同还贷的款项及相应的财产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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